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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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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的委托,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AZC-2018060053-HZ 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价:贰拾伍万元整(¥:25万元) 二、项目简要说明: 洪泽区农业委员会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仪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六部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别要求,规定供应商还须具备的条件 (1)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装订在标书中,原件现场审查) (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7年7 月1 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书面承诺;(格式按照范格式三要求,必须提供) (4)供应商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提供承诺书,质保期为三年 ) (5)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部分。 四、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1、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haztb.gov.cn/Epointweb/),淮安市洪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zztb.cn/),www.63365(/),淮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zx.huaian.gov.cn/)站上发布,磋商文件直接下载。 2、磋商文件材料费:人民币300元/每份(售后不退),磋商现场缴纳。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特别提醒:各供应商在文件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供应商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08:3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09:0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会议室(1)(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18年7月3日上午09:00 磋商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淮安市洪泽区益寿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洪泽区气象局隔壁>) 七、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磋商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 王红军 联系电话: 13805231115 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王红军 联系电话: 13805231115 磋商现场事项联系人:华波 联系电话: 18852350018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整。保证金的交纳主体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转账支票进账单这三种非现金形式之一。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3、磋商保证金交纳信息: 户 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 账 号:3208270011010000034594 开 户 行:江苏洪泽金阳光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行号:320308700012 备注:请注明项目编号:HAZC-2018060053-HZ,因标注不明,保证金不能顺利查收,其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采 购 人:淮安市洪泽区农业委员会 代理公司:江苏嘉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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